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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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復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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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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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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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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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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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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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城審批環(huán)表[2019]10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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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3-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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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遠市恒建環(huán)保建材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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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遠市源潭鎮(zhèn)東坑村委會銀英公路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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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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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《清遠市星茂電器有限公司年產(chǎn)發(fā)熱電器元件1660萬件改擴建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報告表》的批復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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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城審批環(huán)表[2019]1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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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3-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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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遠市星茂電器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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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遠市清城區(qū)洲心街道辦連石村洲心工業(yè)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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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滿六十日屆滿。
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: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(建設單位除外)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,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申請復議,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(nèi)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聯(lián)系地址:清遠高新區(qū) 清城區(qū)政務服務中心三樓4、5號窗口
郵編:511500
聯(lián)系電話:0763-3665506
傳 真:0763-3665699